为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医卫类工作人员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取得国(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毕业生。(按五部委文件规定享有同等待遇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其中,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是指:
2023年国(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2022年1月1日之后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
(1)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2021年1月1日之后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毕业生;
(3)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2022、2023年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其中:报考要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20日之后出生);报考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20日之后出生)。
报考要求具有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报考要求具有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四)报考人员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其中,报考护理专业岗位的,还须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报考医学影像学专业岗位的,必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2020年1月1日之前毕业的报考人员,还须同时取得毕业专业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相应资格级别为初级师及以上;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相应资格级别为初级士及以上。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对岗位要求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简介表为准。
(六)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吸毒戒毒,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包含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2023年毕业的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6.近三年参加宜兴市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选岗或选岗结束后放弃录用资格的;
7.已被宜兴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一)报名程序
1.报名信息、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27日9:00--2023年3月31日16:00
2.报名网址: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21.228.236.224:18081/login)
3.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7日9:00--2023年4月1日14: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3月27日9:00--2023年4月1日15:00
5.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3月27日9:00--2023年4月1日16:00
(二)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审核考生报考信息(节假日审核时间顺延),请考生在报名同一网址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程序。考生若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可通过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及时提出陈述申辩。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或缴费未成功的,视为报名未通过。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请考生注意及时确认本人缴费状态及报名结果。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本专科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研究生报考人员,如提供的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发表论文等内容。
2.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会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报考资料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尚未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核减招聘人数或者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3日14∶00—16∶00(若有变化,以网上通知为准)。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4日。
三、笔试
(一)报考高端人才岗位和研究生岗位的,不进行笔试。
(二)报考其他岗位的,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4月5日。
(三)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确保联系方式通畅,以便卫生健康委通知其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笔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四、资格复审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会在报名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一)报考高端人才岗位和研究生岗位的,在面试前对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二)报考其他岗位的,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100元面试费。
(三)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复审处):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3.其他注意事项:
(1)国(境)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国(境)外留学的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工作经历及年限按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时间计算,年限为周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4)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提供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提醒在职人员注意提前与单位沟通,以免因无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导致无法完成资格复审。
五、面试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医学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报考高端人才岗位和研究生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二)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三)面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合格后,报考宜兴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按照“满足岗位条件,总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在公布的招聘单位内,通过现场填报志愿的方式确定就业岗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个人不愿选择招聘岗位的,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个人不愿选择招聘岗位和选岗结束后放弃录取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宜兴市卫健系统招聘考试。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都符合要求的,确定为拟录取人员。
七、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2023年8月31日前,国(境)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毕业证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也将取消聘用资格。
拟录取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取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通知报到后最迟一个月内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录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间或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新录取人员3年(2个考试周期)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新录用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复审资格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三)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签约报到手续的;
(四)应聘人员考察不符合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
(五)拟录取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需要选岗的岗位,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其他岗位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招聘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yixing.gov.cn/wsj/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yixing.gov.cn/rsj/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他各类信息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0510-87991884、0510-87980417。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将贯彻“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7980140。
十一、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2023年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 代码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招聘 对象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岗位 类别 |
备注(招聘单位及人数) |
1 |
宜兴市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 |
宜兴市人民医院 |
普外科 |
B1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硕士研究生 |
外科学 |
1.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3.本岗位要求能独立开展肝胆外科手术,需熟练掌握腹腔镜手术 |
高端 人才 |
|
2 |
宜兴市人民医院 |
全科医学科 |
B2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硕士研究生 |
临床医学 |
1.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3.本岗位需熟练掌握老年医学以及全科医学专业技术 |
高端 人才 |
|
3 |
宜兴市人民医院 |
内分泌科 |
B3 |
专技 |
1 |
应届毕业生 |
硕士研究生 |
内科学(内分泌) |
学术型硕士 |
研究生 |
|
4 |
宜兴市人民医院 |
妇产科 |
B4 |
专技 |
1 |
应届毕业生 |
硕士研究生 |
妇产科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022年毕业生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在培证明材料 |
研究生 |
|
5 |
宜兴市人民医院 |
全科医学科 |
B5 |
专技 |
1 |
应届毕业生 |
硕士研究生 |
全科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022年毕业生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在培证明材料 |
研究生 |
|
6 |
宜兴市人民医院 |
骨科 |
B6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硕士研究生 |
外科学 |
1.具有骨科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2.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3.本岗位需擅长脊柱微创手术 |
研究生 |
|
7 |
宜兴市人民医院 |
口腔科 |
B7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硕士研究生 |
口腔医学 |
1.具有口腔正畸学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口腔专科医院或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
研究生 |
|
8 |
宜兴市人民医院 |
放疗科 |
B8 |
专技 |
1 |
应届毕业生 |
硕士研究生 |
物理学、理论物理 |
本岗位主要从事放疗物理师工作 |
研究生 |
|
9 |
宜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临床科室 |
B9 |
专技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 |
内科学 |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 |
研究生 |
|
10 |
宜兴市宜城预防保健所 |
临床科室 |
B10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1.具有医师及以上资格; 2.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其他 |
|
11 |
宜兴市官林镇卫生院 |
妇保科 |
B11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执业范围为妇产科 |
其他 |
|
12 |
宜兴市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全科医学科 |
B12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1.具有医师及以上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
其他 |
|
13 |
宜兴市西渚镇卫生院 |
全科医学科 |
B13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具有医师及以上资格 |
其他 |
|
14 |
宜兴市张渚镇卫生院 |
全科医学科 |
B14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1.具有医师及以上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 |
其他 |
|
15 |
宜兴市张渚镇卫生院 |
理疗科 |
B15 |
专技 |
1 |
应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 |
|
其他 |
|
16 |
宜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
放射科 |
B16 |
专技 |
2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
其他 |
|
17 |
宜兴市太华镇卫生院 |
影像科 |
B17 |
专技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
其他 |
|
18 |
宜兴市官林医院 |
检验科 |
B18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1.具有主管检验师或检验师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
其他 |
|
19 |
宜兴市张渚镇卫生院 |
护理岗位 |
B19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 |
其他 |
|
20 |
宜兴市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药剂科 |
B20 |
专技 |
1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药学 |
|
其他 |
|
21 |
宜兴市中医医院紧密型医共体 |
宜兴市中医医院 |
药剂科 |
B21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中药学 |
1.具有副主任中药师及以上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
高端 人才 |
|
22 |
宜兴市徐舍医院 |
临床科室 |
B22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1.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
高端 人才 |
|
23 |
宜兴市中医医院 |
急诊内科 |
B23 |
专技 |
1 |
应届毕业生 |
硕士研究生 |
急诊医学、内科学、肿瘤学 |
|
研究生 |
|
24 |
宜兴市和桥医院 |
病理科 |
B24 |
专技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病理学 |
|
其他 |
|
25 |
宜兴市和桥医院 |
麻醉科 |
B25 |
专技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
其他 |
|
26 |
宜兴市和桥医院 |
普外科 |
B26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1.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执业范围为外科; 2.具有3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
其他 |
|
27 |
宜兴市丁蜀镇卫生院 |
全科医学科 |
B27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 |
其他 |
|
28 |
宜兴市屺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全科医学科 |
B28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麻醉学 |
具有3年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 |
其他 |
|
29 |
宜兴市中医医院 |
麻醉科 |
B29 |
专技 |
1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麻醉学 |
|
其他 |
|
30 |
宜兴市第五人民医院 |
精神医学科 |
B30 |
专技 |
5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精神医学 |
|
其他 |
|
31 |
宜兴市屺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中医科 |
B31 |
专技 |
1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 |
|
其他 |
|
32 |
宜兴市丁蜀镇卫生院 |
中医科 |
B32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中医学 |
具有主治中医师及以上资格 |
其他 |
|
33 |
宜兴市中医医院 |
中医科 |
B33 |
专技 |
2 |
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中医学 |
1.具有副主任中医师或主治中医师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
其他 |
|
34 |
宜兴市中医医院 |
中医科 |
B34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中西医结合 |
1.具有副主任中医师或主治中医师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
其他 |
|
35 |
宜兴市丁蜀镇卫生院 |
医技科 |
B35 |
专技 |
1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
其他 |
|
36 |
宜兴市中医医院 |
影像科 |
B36 |
专技 |
1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 |
|
其他 |
|
37 |
宜兴市中医医院 |
检验科 |
B37 |
专技 |
2 |
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1.具有副主任检验师或主管检验师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
其他 |
|
38 |
宜兴市第五人民医院 |
护理岗位 |
B38 |
专技 |
1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要求男性,本岗位需从事精神科男病区护理相关工作 |
其他 |
|
39 |
宜兴市中医医院 |
护理岗位 |
B39 |
专技 |
1 |
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1.具有副主任护师或主管护师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
其他 |
|
40 |
宜兴市中医医院 |
康复科 |
B40 |
专技 |
1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 |
|
其他 |
|
41 |
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理化检验科 |
B41 |
专技 |
1 |
应届毕业生 |
硕士研究生 |
药物化学、应用化学、分析化学 |
|
研究生 |
|
42 |
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急传科 |
B42 |
专技 |
1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 |
1.取得相应学位; 2.要求男性; 3.应急处置岗位,需具备在闭环管理工作环境中至少持续工作一年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业务能力 |
其他 |
|
43 |
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急传科 |
B43 |
专技 |
1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 |
1.取得相应学位; 2.要求女性; 3.应急处置岗位,需具备在闭环管理工作环境中至少持续工作一年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业务能力 |
其他 |
|
44 |
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理化检验科 |
B44 |
专技 |
1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
其他 |
|
45 |
宜兴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 |
临床科室、全科医学科 |
B45 |
专技 |
23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其他 |
宜兴市第二人民医院(3)、宜兴市官林医院(3)、宜兴市和桥医院(3)、宜兴市宜城预防保健所(2)、宜兴市丁蜀镇卫生院(3)、宜兴市和桥镇卫生院(2)、宜兴市屺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宜兴市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宜兴市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宜兴市新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宜兴市徐舍镇卫生院(1)、宜兴市周铁镇卫生院(1) |
46 |
宜兴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 |
临床科室、全科医学科 |
B46 |
专技 |
3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其他 |
宜兴市和桥医院(1)、宜兴市第五人民医院(1)、宜兴市徐舍镇卫生院(1) |
47 |
宜兴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 |
全科医学科 |
B47 |
专技 |
5 |
应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
其他 |
宜兴市官林镇卫生院(1)、宜兴市西渚镇卫生院(1)、宜兴市杨巷镇卫生院(1)、宜兴市张渚镇卫生院(1)、宜兴市和桥镇卫生院(1) |
48 |
宜兴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 |
公共卫生科、防保科 |
B48 |
专技 |
2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 |
|
其他 |
宜兴市第二人民医院(1)、宜兴市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 |
49 |
宜兴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 |
防保科 |
B49 |
专技 |
3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 |
|
其他 |
宜兴市丁蜀镇卫生院(1)、宜兴市屺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宜兴市徐舍镇卫生院(1) |
50 |
宜兴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 |
防保科 |
B50 |
专技 |
2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预防医学 |
|
其他 |
宜兴市太华镇卫生院(1)、宜兴市新建镇卫生院(1) |
51 |
宜兴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 |
影像科 |
B51 |
专技 |
4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
其他 |
宜兴市和桥镇卫生院(1)、宜兴市屺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宜兴市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宜兴市新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 |
52 |
宜兴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 |
药剂科 |
B52 |
专技 |
3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中药学 |
|
其他 |
宜兴市中医医院(1)、宜兴市高塍镇卫生院(1)、宜兴市杨巷镇卫生院(1) |
53 |
宜兴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 |
护理岗位 |
B53 |
专技 |
11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
其他 |
宜兴市第二人民医院(1)、宜兴市中医医院(5)、宜兴市和桥医院(1)、宜兴市徐舍医院(1)、宜兴市官林镇卫生院(1)、宜兴市张渚镇卫生院(1)、宜兴市周铁镇卫生院(1) |
54 |
宜兴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 |
检验科 |
B54 |
专技 |
4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
其他 |
宜兴市和桥医院(1)、宜兴市徐舍医院(1)、宜兴市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宜兴市新建镇卫生院(1) |
55 |
宜兴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 |
检验科 |
B55 |
专技 |
2 |
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具有检验师及以上资格 |
其他 |
宜兴市宜城预防保健所(1)、宜兴市徐舍医院(1) |
56 |
宜兴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 |
办公室、防保科 |
B56 |
专技 |
3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
|
其他 |
宜兴市第五人民医院(1)、宜兴市徐舍镇卫生院(1)、宜兴市官林镇卫生院(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