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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度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7 9:47:42     浏览次数:次     来源:宜兴人才网       字号选择〖   〗

江阴、宜兴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各区文体旅游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3〕17号)要求,现就2023年全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一)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资格条件分别按《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9号)、《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8号)、《江苏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38号)、《江苏省艺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0号)和《江苏省美术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37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凡符合《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3〕17号)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对照资格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在“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中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职称评审申报”中点击“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选择“无锡市文博(图书、群文)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或“无锡市艺术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申报人员上传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并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个人承诺书》。
       通过人员名单公布后,系统生成电子证书,通过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查询服务”栏目中选择“公共查询”“职称证书在线查询”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并同时下载打印《申报表》,加盖单位业务印章后,交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对被告知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人员应当及时补充修正相关内容,11月5日前未补充修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申报政策说明

       (一)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申报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其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评审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其后取得的将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现职称申报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之后取得的相关业绩成果可记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时的业绩成果。
       (二)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取得的外地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提供配套的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即予认可。
       (三)关于学历问题。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军队院校学历,须提供相应的《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五)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认真审核,进行民主评议,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推荐上报,并出具《公示证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凡未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不得签字盖章推荐上报。
       (六)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施学术文献第三方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重要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七)专业技术人才因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跨系列转评职称的,转岗考核合格后可申报同级转评;转评满1年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原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八)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取得的外省、市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提供配套的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 申报表或文件二选一)即予认可。

       四、其他事项

       (一)本评委会实行电子化评审,申报人员实行承诺制,不再递交纸质评审材料。所有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
       (二)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按省平台的要求分别上传,所有上传的PDF格式的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予以评审。
       (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核定表》(附件1)及相应证明材料等请上传至“其他材料”模块中。
       (四)《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此表由本人填写,单位组织、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请上传至“其他材料”模块中。同时,将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申报类别+申报级别+姓名(例如:群文馆员李××)发至邮箱2432732041@qq.com。
       (五)申报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规定执行。网上终审通过后,评委会将在无锡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中开具《无锡市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并通过短信方式将20位缴款码及校验码发至申报人员网上预留的手机号码,收到缴费短信后,请申报人员在三日内完成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申报。缴费完成后,相关电子票据将通过政务办公短信推送(收取缴款通知短信同一手机号),点击相关链接可下载电子票据。
       (六)申报咨询电话:0510-81825195。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核定表        
                 2、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 
                 3、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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